汉语言文学本科招生简章

 
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

汉语言文学(专升本)专业考试计划

专业代码:050101

主考学校:福建师范大学

一、指导思想
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,是对社会 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,是个人自学、 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三者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,它是我国社会 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 高等教育自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能 适应二十一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需要,德、智、体、 美全面发展,掌握汉语与中国文学方面的基本知识,受到有关古 今中外文学历史发展,文学理论批评的原则方法等方面的系统教 育与专门训练;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知识;了解语言文字和文学艺 术方面的相关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掌握文献阅读、检索与资料查 询的基本方法;具有从事专业研究的基本能力,以及较强的实际 写作能力。

二、学历层次及规格

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。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的特点,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,以及应用基础 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故总体要求与一般普通高 等学校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水平要求一致。本专业考试课程共计 14 门,总学分共计 76 学分。其中必设课程 9 门,共计 52 学分; 选设课程 5 门,共计 24 学分。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 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,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,毕业论文答辩达到规定要求者,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,国家承 认其学历。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,按照主考学 校有关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,可申请学士学位。

三、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

(一)培养目标

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 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、职业道德水准、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 责任感,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,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, 掌握汉语和中国文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,具有较强的审美能 力和中文表达能力,具有初步的中国语言文学研究能力,能够在 文化、教育、出版、传媒机构以及政府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从事与 汉语言文学运用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。

(二)培养要求

本专业要求掌握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具有 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,具有一定的审美鉴赏能力和创新能 力,以及初步从事本学科研究并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社会实 践的基本能力。主要包括: 1.掌握汉语言文学学科的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; 2.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; 3.具备宽阔的文化视野,能运用专业知识,在本学科领域发 现问题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; 4.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意识,具备不断获取知识的能力; 5.熟悉国家在汉语言文字和文学创作、传播以及语文教育等 方面的政策和法规。

四、课程设置明细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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